香港金管局《稳定币条例》正式生效 实施三级监管机制

时间:2025-07-30 00:36:43作者:admin分类:滚动快讯浏览:16
香港金融管理局7月29日发布《稳定币条例》将于本周五正式生效,并设6个月过渡期。对现有发行机构实施三级监管:符合全额储备、一日赎回等要求者可获临时牌照;未在3个月内达标者须4个月内退出市场;不符合发牌标准者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终止运营。监管要求明确发行人需在港设立实体、维持充足财政资源,初期仅发放少量牌照,并强制执行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监控等合规措施,违规将面临罚款、暂停或撤销牌照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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