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税厅明确虚拟资产劳务收入税务申报要求

时间:2025-07-09 11:48:12作者:admin分类:滚动快讯浏览:12

7月9日,韩国国税厅发布官方指引,规定居民通过海外公司以劳务收入形式获取的虚拟资产需纳入综合所得税申报范围。根据今年3月公布的实施细则,若居民通过单独激励合同取得未履行源泉扣缴义务的海外虚拟资产劳务收入,须依法履行综合所得税申报义务。该政策依据《所得税法》第127条(代扣代缴责任)及第70条(全球所得课税基础的最终申报)制定,明确了海外虚拟资产收入的税务合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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